12月 30, 2015 by Evelyn Leung in 新闻资讯 本行的管理合伙人钟国辉律师获委任为《建筑物管理条例》上诉审裁小组主席,为期3年。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发展局副秘书长行使行政长官授予的权力,委任本行的管理合伙人钟国辉律师为上诉审裁小组主席,任期为3年,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。 1 Recommend Share 新闻资讯 Tagged in